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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2017-09-14 17:29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近日,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制定了《临沂市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题,对2017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部署。

一是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通过领导访谈、专题栏目、事迹播报、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临沂日报》、民族宗教局门户网站及“临沂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事迹。

二是制作征集民族团结宣传作品。委托专业公司制作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宣传作品进行发放,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组织开展文艺巡演下基层活动,在郯城回族文化展览馆举办书画展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提升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四是命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将联合命名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

五是命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制定出台《临沂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与管理办法》,并命名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

六是举办征文比赛活动。联合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征文比赛活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七是开展督导检查。成立专门督导组赴各县(区),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创建活动“六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就拟命名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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